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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百家谈--关注医药广告-搜狐健康
  编者按:医药广告的违法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有数据表明,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2004年1月-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了50个电视台(频道)发布的41281次药品、医疗器械电视广告,违法发布率为59%;2004年6-8月共监测98份报纸发布的7315个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95%。
  违法医药广告危害极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国家有关部门也下大力气对其进行了整治,但仍难遏制违法医药广告的泛滥。原因何在?如何治理? [中国医药报和搜狐健康联合推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调查”]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测检查工作力度,但目前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仍屡禁不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检查发现,都市报、晚报和广播电视报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高达95%。
  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违法药品广告以处方药广告在大众媒介发布最为严重,地市级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现象突出,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居高不下,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行为严重。
  监测发现,地市级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现象突出。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播了45424次省级和省级以下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62.3%。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居高不下。2004年6月至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检查了159份都市报、晚报和广播电视报发布的10498个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95%。 [我评医药广告]

  虚假医药广告坑害了不少求医问药的老百姓,如何治理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傅民魁委员:彻底取消医药广告的原因有二,一是医疗工作不是商品,而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用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如果一家医院公开宣传自己的治疗手段高,某种药品疗效显著,则是对其他医生和药品的侵权。我发现有些报纸,特别是老年人的报纸上刊登的广告百分之百都是医药广告,而且这些广告用语都十分夸张,越是疑难病,什么乙肝、糖尿病、肾病,它越治得了,明摆着骗人。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正畸研究室教授傅民魁委员认为,医药广告已经成了广告中的“癌症”,“既然改良不行就要革它的命”。
   协和医院大内科主任沈悌委员则认为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
   迟宝荣委员:任何一个广告都要对群众负责,但现在广告不实的现象十分普遍。我发现现在的医药广告特点有二:越是不好治的病,医药广告就越多;凡是大医院不能治的病,广告都能治。这种行为是骗人钱财,也可说是谋财害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委员认为,我国医药广告十分混乱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不力,整治医疗广告的最大难点是多头管理。一个医疗广告的诞生要涉及卫生、药监、工商、广告公司、媒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职责,但又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因为这其中存在很多利益关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委员说,针对经过审批的药品广告中的违法行为,国家药监局已经有相应的治理措施:对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对情节严重的,撤销广告的批准文号。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牵头制定了一个联合整顿违法、非法药品广告的行动方案,这也是今年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重点。全国整规办已经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上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想把中国的广告管理好,我比谁都着急!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广告,将是我们今年打击的重点。国家工商总局现正在全国搞“打虚假,树诚信”的专项整治活动。今年将出台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的5条禁令,即严禁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严禁保健食品广告里有医疗功能,严禁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严禁医疗广告宣传治百病。 中国广告的监管形式是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群众监督、部门配合。我们今年准备出台四个管理办法:一是广告公司的管理办法;二是广告主申报广告的管理办法;三是广告媒体行业的管理办法;四是关于广告监测的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我卸任前在卫生部就是主管医政的。卫生部已经向国务院提出修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甚至逐步取消医疗广告。在国外,法律禁止医疗广告在大众媒体上出现,它只能刊登在专业媒体上,只供专业医师参考。这是因为医疗广告不同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广告,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现在医疗广告的秩序比较混乱,老百姓对医疗方面的知识也比较欠缺。在疾病面前,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往往使患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被不规范的医疗广告所误导。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医疗广告要取消!”他解释,一些医疗服务应无偿向群众提供,不应收费,更不应做广告;同时,赚百姓的钱做广告也不合适,不断增多的虚假医疗广告更是要坚决取缔。目前卫生部正拟订相关方案报国务院,拟取消医疗广告,“以后所有卫生部门不再承担医疗广告鉴定的任务”。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医药广告现状如此混乱,不如在一段时间内禁止刊播医药广告,集中力量整顿广告市场,何时开禁要看整顿具体情况而定。取消医药广告后,药监部门要加大对审批广告药品抽验力度,加大处罚,站在群众利益才是最大利益的高度,严字当头。同时应该借鉴国外医药广告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我国的《广告法》。
   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违法医药广告猖獗,利益驱动、监管难、处罚轻是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各种报纸数以千计,省、市、县电视台拥有数千个频道,监管部门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媒体进行全面监督是根本不可能的,加之即使查到了违法刊发广告,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处罚也很轻微。广告主和媒体为了经济利益,当然会无所顾忌。我建议,第一,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刊发播放药品广告,对于继续刊发播放药品广告的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第二,严格审批专业媒体,并加大对专业媒体刊发药品广告的监督,违法刊发药品广告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同时取消其发布药品广告资格。第三,对于非法印制、散发药品广告(宣传单)的要予以严厉制裁。第四,加大对广大民众的宣传力度,培养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药品广告的意识和能力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
   卫生政策研究室主任石光:
在任何一个市场上都会有假冒伪劣、欺骗消费者的事件发生,对于目前大家普遍关注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泛滥问题,应该采用“堵”还是“疏”的方法,怎样进行有效的治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政府的作用是维护市场秩序,限制和打击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因此,依法监管、加强监管应该是一个解决医药广告问题的基本思路。因为存在问题就全面取缔,这种方法并不可取,它可能涉及到更深的宪政问题,这样做可能侵犯那些“遵纪守法者”的权利。此外,医药保健的信息具有经济学上“公共产品”的性质,广告是解决这种产品收费问题的有效制度安排,如果要取缔,也需要建立有效的替代性安排。我十分赞成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提出的,由政府提供、发布有用的信息。市场上大量存在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就是因为老百姓没有得到权威、准确的医药保健信息。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政府定期发布权威准确、能被普通百姓接受的信息。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维志《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广告行为是有限制的,而药监部门审批药品广告也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每个企业都按药监部门的审批做广告,整个药品广告市场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乱。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媒体为了赚钱而不对企业的药品广告手续进行严格检查,致使很多企业在没有获得广告批准文号就做广告,其内容可想而知。我认为,对药品广告有审批权的部门以及刊播广告的媒体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对于广告的审批和监管不能实施多头管理,否则各个部门把握法律法规的尺度不一样、标准不一样,就容易产生问题。
   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克建:导致违法药品广告泛滥成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很多小型医药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肆无忌惮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这对知名医药企业来说是一种伤害。我觉得目前对药品广告的多头管理肯定是不行的,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都在管,这样不好,最好能进行归口管理。
   成都地奥集团广告部吕先生:我们公司需要做广告的产品大都是处方药,只有1个产品是非处方药。我们做广告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将广告的内容报四川省卫生厅审批,合格的话省卫生厅会给我们一个批准文号,这样就可以在省内的媒体上刊登、播发。如果我们需要到外地比如去北京做广告,还要拿着四川省卫生厅给我们的批准文号到北京市药监局备案。在整个流程中我们不需要跟工商管理部门打交道,但是如果消费者感觉我们的药品广告有问题的话,他就会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然后工商管理部门就会找我们进行处罚。我觉得这样的监管体制是有漏洞的。

  搜狐网友A:对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管理法规和手段以及群众举报途径应该大力宣传;对刊播违法广告的媒体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取缔其继续刊播药品广告的资格;对相关监管机构应该实行问责制。
   丁丁: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遵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能够监测到自己审批出去的广告在媒体上刊登、播报后是否合法。媒体要起到过滤作用,不能惟利是图,禁止刊登不合法的广告。这一切过程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
   搜狐网友B:我认为,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管理部门太多,但又各管一段,彼此没有协作。到底是哪个部门在主管这些工作?老百姓希望得到全面、及时、权威性的医疗信息发布。当政府没有把这项工作做好时,信息的不透明和混乱自然会给虚假医药广告有可乘之机。应搭建一个公众易于看到的信息平台,这对于偏远地区的人们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对于广告的迷信程度远远高于接受信息方便、快捷的都市人。
   草民:管理部门应出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体系化的规章制度甚至法律法规,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违规广告危害太大,足够的处罚力度是必须的,否则只是挠痒痒而已。
   百姓:乱七八糟的药品广告通常出现于电视台及都市类媒体上,专业媒体则相对规范些,可惜老百姓常常看不到。我认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光堵不行,积极有效的疏导也是必不可少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如洪水泛滥,国家应该“堵”、“疏”两手抓,“堵”要严,“疏”要及时,这样市场才能有序而健康地发展下去。
   刁艳生:首先,从中央电视台以及省、市、县等由国家控制的各级媒体开始取缔各类药品宣传广告,因为在这些媒体上做广告传播更广,因而比各类小广告的危害更大。其次,由国家相关的权威部门在核定各类药品相关性能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出性、价,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最大的维护。
   小民:是不是也有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好像谁都在管,谁又都管不了。药监部门发现了违法广告移交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处罚。是否都处罚了老百姓不知道。另外,屡(被)罚不改的怎么办?刊播媒体承担什么责任?相关管理部门不作为怎么办?一剑虚假广告的出现主要是监管不到位和媒体的利益驱动。众所周知,媒体的广告收入是主要的利润来源,在广告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靠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来杜绝虚假广告显然是不可能的。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有效的广告监测体系,除了严格把关外,一旦媒体发布的广告出现虚假现象,相应的处罚也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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