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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A:对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广告管理法规和手段以及群众举报途径应该大力宣传;对刊播违法广告的媒体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取缔其继续刊播药品广告的资格;对相关监管机构应该实行问责制。
丁丁: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遵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能够监测到自己审批出去的广告在媒体上刊登、播报后是否合法。媒体要起到过滤作用,不能惟利是图,禁止刊登不合法的广告。这一切过程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
搜狐网友B:我认为,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管理部门太多,但又各管一段,彼此没有协作。到底是哪个部门在主管这些工作?老百姓希望得到全面、及时、权威性的医疗信息发布。当政府没有把这项工作做好时,信息的不透明和混乱自然会给虚假医药广告有可乘之机。应搭建一个公众易于看到的信息平台,这对于偏远地区的人们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对于广告的迷信程度远远高于接受信息方便、快捷的都市人。
草民:管理部门应出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体系化的规章制度甚至法律法规,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违规广告危害太大,足够的处罚力度是必须的,否则只是挠痒痒而已。
百姓:乱七八糟的药品广告通常出现于电视台及都市类媒体上,专业媒体则相对规范些,可惜老百姓常常看不到。我认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光堵不行,积极有效的疏导也是必不可少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如洪水泛滥,国家应该“堵”、“疏”两手抓,“堵”要严,“疏”要及时,这样市场才能有序而健康地发展下去。
刁艳生:首先,从中央电视台以及省、市、县等由国家控制的各级媒体开始取缔各类药品宣传广告,因为在这些媒体上做广告传播更广,因而比各类小广告的危害更大。其次,由国家相关的权威部门在核定各类药品相关性能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出性、价,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最大的维护。
小民:是不是也有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好像谁都在管,谁又都管不了。药监部门发现了违法广告移交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处罚。是否都处罚了老百姓不知道。另外,屡(被)罚不改的怎么办?刊播媒体承担什么责任?相关管理部门不作为怎么办?一剑虚假广告的出现主要是监管不到位和媒体的利益驱动。众所周知,媒体的广告收入是主要的利润来源,在广告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靠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来杜绝虚假广告显然是不可能的。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有效的广告监测体系,除了严格把关外,一旦媒体发布的广告出现虚假现象,相应的处罚也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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