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专家“走穴”,充分利用了专家资源。在国外,医生都是自由执业者,可以多个地方行医,有利于打破大医院的“垄断”,为百姓提供便利和降低医疗费用。 反方: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医生只能在自己注册的医院行医,在院外行医性质就是“非法行医”……[我来参加辩论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