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52岁的男子刘林(化名)因捆绑精神病妻子,致妻子窒息死亡,刘林被指控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昨天,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林罪名成立,但综合考虑,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7年1月29日凌晨,刘林的妻子突然精神病发作。
检察机关对刘林家的邻居和居委会走访后了解到,刘林的妻子早在10多年前就患有精神病,犯病时又吵又闹,乱扔东西,不穿衣服到处乱跑。刘林与妻子关系很好,从未嫌弃过。
“父亲为了照顾母亲,上班时经常请假,后来不上班了,专门照顾母亲。”刘林的孩子说,“我爸捆我妈是怕她折腾,也怕出意外,不是故意的。”据悉,刘林妻子的娘家也要求不追究刘林的刑事责任,称“他已经尽到了做丈夫的责任”。
刘林对检察机关的取证没有意见。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林因疏忽大意,在妻子犯精神病期间采取控制措施中,造成妻子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刘林在案发后主动投案,是自首,予以减轻处罚。宣判后,刘林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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