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氧化碳中毒,62岁的宣武居民徐女士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接受了治疗。近日,认定该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缺陷,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宣武医院赔偿徐某各种损失约12万元。
据徐女士的代理人介绍,2005年3月15日,徐女士因昏迷被送往宣武医院诊治。
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称,在徐某的医疗诊治过程中,宣武医院存在医疗缺陷。作为诸多导致徐某目前病情的因素之一,该缺陷与徐某的损害后果存在着间接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为15%以内。据此,该院判决宣武医院赔偿徐某约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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