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混乱“健字号”
“消字号”沦为重灾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具有药品特征,但却躲避药品监管堂而皇之上市的产品往往披着“健字号”或者“消字号”的外衣。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则泉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卫生部规定,保健品、消毒品、化妆品的正式批准文号相应为卫健证字、卫消证字和卫妆证字,批准权限都在卫生部,所以批准文号前面不可能有省份的简称,因此这些所谓的批准文号基本可以认定是假冒的。
药监部门调查后发现,违法企业假冒批准文号的手段五花八门,有些假冒的批准文号居然仅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单上的序列号。比如“苗岭一喷舒通”的“批准文号”——“鄂卫监健用(2005)第00015号”其实是湖北卫生监督所检验单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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