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日前规定,严禁各地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正常跨区域就医设置障碍,以满足有条件的农民对较高医疗水平的需求,保障农民正常跨地区就医的权利。
该省卫生厅规定,凡经本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山东省境内均应认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该省卫生厅还规定,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的差距不能过大,严禁人为压低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严禁借新农合的名义截留患者。外出务工人员在输入地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应与当地同级别医院基本一致;对孕妇住院分娩补偿也应一视同仁,不能附加限制条件。
该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地规范和简化报销程序,县(市、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应采取随就诊随报销的方式。当年没有享受补偿的参合农民还可享受免费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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