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阜阳,又是婴幼儿。继2003年因劣质奶粉导致“大头娃娃”事件之后,安徽阜阳再度因公共卫生事件成为焦点。4月2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阜阳市3月份以来已有789名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19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依据新华社27日的报道,病情发生后,卫生部、安徽省卫生厅迅速派出专家组赴阜阳指导调查病因,开展防控工作。阜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疾病监测,重点对学校、幼儿园、饮水等进行治理和检查。而依据2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阜阳疫情上报半月后方公开并出现误判。所谓“误判”,是指疫情发生半月之后,当地媒体于4月15日同时刊登播出的《有关人士就近期阜城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较重患儿问题答记者问》等公开信息中,将市民所称的“怪病”定性为呼吸道疾病。而4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却显示,早在4月6日,一个叫岩岩的孩子已被阜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而且几乎就在当地媒体刊播答记者问的同时,大量的宣传单贴在了有些医院及幼儿园门口,内容却是“怎样预防手足口病”。而手足口病即EV71病毒所引发的主要病症。
阜阳在疫情发生之初的应对中,到底是积极有效的,还是被动漠然的?对疫情的判断,到底是错误的诊断,还是有意的撒谎与虚报瞒报?无论如何,真相只有一个,那么上述报道中一定有两种说法系不实之词。然而如此截然对立的报道及口径,使信息的传递变得如此模糊而含混。假设阜阳的应对是积极有效的,那么如何解释“疫情上报半月后方公开并出现误判”的说法?在我国连年都有关于手足口病的公开报告,并且当死亡在阜阳已接二连三发生,甚至已有确诊手足口病患者的情形之下,“误诊”之说如何得来?难道《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中一名幼儿园园长所说,“上级有安排,这件事情,不准乱说,谁说出去,谁丢饭碗”纯属虚构?
另一个信息是,就在4月24日,由于手足口病的暴发,新加坡关闭了多家幼儿园。我们看到,在阜阳“答记者问”之前,关于“怪病”夺取儿童生命的传言在阜阳广泛流传,很多家长将孩子从幼儿园接回家,不敢轻易外出,甚至将小孩送到乡下“避难”。然而由于“答记者问”将怪病称为“呼吸道感染”并非传染病,于是,很多孩子又回到了幼儿园。而且在医院里,“抱着孩子来看病的家长络绎不绝,大家挤在一起,没有任何隔离措施……”
在非典之后,国家卫生部曾专门发布《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国务院也于去年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有这种制度的构建,都是为了使人民不再成为“不明真相的群众”。然而,当有关阜阳疫情的迟来的公开报道成为焦点,一些报道所持相互矛盾的说法,却再次让人们陷入到了“真相难明”之中。由此而言,这样的一个追问仍旧重大而必需:除了疫情,阜阳还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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