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村人口流动越来越多,合作医疗制度如何与外出人员实现对接,一直是困扰各地的一个难题。首先,动员农民参合时经常找不到这些外出人员。二是由于他们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乡,对于在当地参加合作医疗常常也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两年,各地为动员外出人员参合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发动亲属打电话动员等方式,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确实提高了参合率。但这些人员参合之后,如何享受合作医疗却比较麻烦:要是他们生了病必须要回到家乡治疗,时间和金钱成本都很高。在城市看病回来报销可以减轻一些他们的医疗负担,但城市大医院的医疗费用无论如何要比县里和乡镇高多了,无论对于这些家庭和合作医疗基金,都造成沉重的负担。根据我区相关数据分析,全区2006年有两万人住院就医,住院总费用不到6000万元,但在唐山工人医院一家,全年700多人住院,却花费了1200多万的费用,全区平均补偿比在34%左右,而在工人医院的平均补偿却只有19%左右。病人如果在北京或天津的大医院治疗,补偿比例就更低了。
另外,参合农民选择医院的随意性比较大。本来办转院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转出率,合理引导医疗消费,保护群众的利益。但不少参合农民认为是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卡他们,意见很多。再加上他们所选的医疗机构不少在用药上不认真参照农合用药目录,更导致补偿比偏低。再就是农合目录中治疗特殊病情的项目确实不多。比如我区参合农民李某患重症肌无力,她所用的治疗项目90%在农合目录范围外,我们不能说医院的治疗方案不合理,但她的补偿比例只有5%。好在2006年我们的基金有部分节余,考虑到一些病人的具体情况,搞了“二次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病住院患者的经济压力,二次补偿将达到封顶线的人数由原来的23人,提高到70多人。
就目前情况看,如何使合作医疗制度与外出家庭顺利实现对接还没有理想的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全民医保当然是最好的办法,
但目前我国还不具备这个条件。我们认为可尝试搞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国共享,在全国城乡确定一批新农合定点医院,在治疗和用药目录上实现相对统一,采用统一的软件,实行全国联网,统一管理。参合农民在外地就医时,提供自己的合作医疗证件,就诊医院就应主动根据新农合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让农民兄弟无论在哪里看病都可以享受到与在家一样的补偿待遇。
看病和去超市购物不一样,作为就医群体,对自己对治疗方案一般缺乏选择权。尽管有的医院打出了“我的健康我做主,自由选择治疗方案”的口号,但具体的医疗消费,还要根据病情来决定。在各地选择理想的定点医院,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让参合农民更自由地选择就医地点,同时实现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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