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嘉)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长陈忠华1月16日表示,广东省第二例脑死亡后自愿无偿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已顺利完成,4名患者受益。此外,此次捐献还首次实现法医与移植医生的配合,为今后司法尸检和器官捐献的程序、步骤和相关技术的完善提供了范例。
2005年12月28日,遭遇严重车祸的广东韶关的林先生被诊断为脑死亡,其家属提出自愿无偿捐赠器官。广东省中医院移植中心马俊杰等专家获悉后立即奔赴韶关。为突破心跳完全停止后才做尸检的司法程序,家属、医院、司法机关、医疗队四方面,经过30多小时的紧张沟通,就尸检和器官捐献的程序、步骤和相关技术基本达成一致:首先对脑死亡尸体停止包括呼吸在内的一切医疗支持;然后按司法程序及标准验伤和尸检;司法程序全部完成后立即实施器官捐献手术。
陈忠华教授指出,理想化的做法应该是尸检和器官捐献同时进行,这样可以进一步缩短缺血所造成的器官损害。此次捐献由于缺血时间太长,所捐肝脏最终没有完成拯救他人的使命。
在随后的半个月时间内,广东省中医院、湖北武汉同济医院、广东深圳市眼科医院先后为4名患者进行了肾移植手术和角膜移植手术。
目前,两名接受肾移植手术的患者正处于术后恢复期,情况良好;重见光明的两名男性患者已康复出院。 (责任编辑:邵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