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上月底,单位人事部门下发了一份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通知,引起了她的一些担忧。这份通知中说,从今年6月份起,员工的公费医疗待遇全部改成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广州户籍和非广州户籍员工的缴费、待遇标准都有所不同。
程女士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公费医疗改成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待遇会有什么变化?像她这样的非广州户籍员工,基本医疗保险能不能满足日后的需要?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普通门、急诊的费用以及定点药店配药费用,按规定都是由个人医疗账户来支付,当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时,参保人员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但是,个人医疗账户每年的基础金只有100元,加上个人缴费部分(2%)、单位缴费部分(随年龄变化而不同,由1%-2.8%不等),总额仅有一二千元,只能勉强满足最基本的门诊治疗费用。[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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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基本医疗保险3注意
1.到定点医院就医 别忘带“蓝本”
2.并非所有费用都可报,医保报销范围有限
3.报销要及时,提交单据需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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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保证参保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药品目录,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它由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部分组成。“甲类目录”药物是指全国统一制定的,报销比例较高的药品;“乙类目录”药物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费用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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