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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5医药政策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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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之变一:医院管理年
  2005年是医院管理年,医院通过方方面面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构筑医院健康的运营环境,效果在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已经开展显现。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天价医药费、九只眼球被摘等事件的发生从一个侧面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但是医疗机构作出的努力也是值得我们赞赏的。[访谈:中国医院的改革之旅][评论]
卫生部长高强
看点:医院管理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加强对医院的指导监督;努力提高基础医疗质量;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医疗成本;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文]
评价:中华医院管理协会副会长于宗河:医疗环境总体来说是在管理方面逐渐得到加强[全文]
卫生部医政司李大川:结合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说一些感受,给我的感觉就两个字“震动”。
声音:中日友好医院院长助理高海鹏:我们医院有两个单病种是全北京市最低的;地坛医院院长毛羽:今年每个病人平均住院花费和单病种的花费降了15%[全文]
  政策之变二:药品价格依然在降
  2005年政府出台的政策“组合拳”,无疑是想规范医药行业,特别是想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但“三项改革”的不同步,尤其是“以药养医”的政策迟迟未见取消,对医药生产和流通都产生不小的影响,由于医院和医生对药品的选择传递给企业的需求信号不能反映真实的医疗需求,有限的医药资源流向高价药品,而不能实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专题:药品降价动了谁的奶酪][访谈:中国药企的生存之道][评论]
药品降价
看点:第15次:调整卡介苗等部分计划免疫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格;第16次制定医保药品目录内199种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第17次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
评价:由于药价虚高的根子并非医药产业而是医疗制度,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激起许多医药协会和企业的反对![全文]
声音: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泽民:这一年让许多企业有切肤之痛的莫过于药品降价,这一大斧砍下来,让许多企业尤其是抗生素生产企业都“吃不消”,但是这也给企业带来机遇,这意味着以前的药品市场格局开始动摇,大家又开始站在新的起跑线上。
  政策之变三:新农合和两网建设
  到2006年,“新农合”试点覆盖面将扩大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2007年达到60%,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这意味着,未来5年内,“新农合”制度的推行将带来大约450亿元的医药市场空间,而其中的80%是由财政“埋单”。同时国家也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两网”建设。[进入:农村卫生事业如何发展][评论]
农村医疗保险
看点: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6年开始,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由目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10元,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0元。
评价: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过去的农村药品消费市场,购买力较低,且由于农村交通、信息不畅,企业投入成本过高,因而农村药品市场长期处于被忽视的状态,相信,随着相关利好政策的实施,今后农村药品市场将成为医药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声音:《中国医药报》的侯玉岭主任:两网建设与新农合有很大的互补性,主要解决农民小病小灾,一个是方便了,另外是比较便宜了。[全文]
  政策之变四:打击虚假医药广告
  医药广告的违法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有数据表明,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2004年1月-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了50个电视台(频道)发布的41281次药品……
  10月15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专题:直击医药广告领域问题 拒绝虚假药品宣传日活动 如何鉴别虚假医疗广告][评论]
虚假医药广告
看点:一是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二是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督力量;三是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
评价:整治医疗广告市场,堵住监管漏洞,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信息交流与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互相监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来净化医药广告市场。
声音:凡是说“疗效最佳”、“药到病除”、“绝无副作用”这类拍着胸脯打保票的,咱别信;凡是明吹或暗示包治百病,违反科学常识的,咱别信;贬低同类产品,大肆做治疗前后神奇对比的,别信;含有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保证“无效退款”的,也别信。
  政策之变五:整治非法行医
  4月19日,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精神,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方面的工作。[专题:究竟是谁还在非法行医?][评论]
打击非法行医
看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评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而不绝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卫生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声音:取缔非法行医是一个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的过程。要想彻底取缔黑诊所,从根本上打击非法行医,除卫生行政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外,还需要公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的大力配合,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给予相关部门大力支持。
  政策之变六:《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对健康的强烈需求,保健食品产业迅猛发展,保健食品的注册申报量急剧增长,给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的有关保健食品审批的法规文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亟需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专题:保健品新规出台(1) (2)][评论]
保健品注册
看点:保健品不能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技术要求提高;为申报新功能、使用新原料留下了空间;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时限缩短;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类似于新药证书。
评价:新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保健品市场,保健品广告的违规行为有所收敛,利于大企业、大品牌的发展,但也给保健品行业中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声音: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朱康年:新法实际上是以药品管理模式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对原本定位不准确的保健食品行业产生了一定冲击。
  政策之变七:网上药品交易开禁
  2005年10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官方网站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个人提供药品交易。而此前,网上药品交易一直属于非法行为。2004年7月8日,SFDA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禁止在网上经营药品,所有“网上药店”都属违法经营。 [专题:选择网上药店,不只是彷徨][评论]
互联网药品交易
看点: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同时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评价:新管理规定的出台其实正是遵循互联网药品管理的国际惯例,以此来对目前无序的市场制定规则,以保障人民健康与生命的安全。行业规范如果能够落实,确实可以很好解决网上售药的安全问题,《规定》的出台标准着行业的成熟。
声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网上药店必须进行强有力地监管,如信产部、工商局、药监局等实行联动的形式进行跟踪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在网上进行有效交易,从而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我了解到很多专家也都在呼吁,实行双轨制的管理机制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
  政策之变八:药店处方药限售以及禁售
  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规定注射液、肿瘤治疗药等11类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麻醉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8类药品零售药店不得经营。不过此次公布的处方药名单未将中成药列入。[2006年中国药品零售:争夺处方药品市场][评论]
处方药药店限售
看点:须凭处方销售的11类药品: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药店不得经营的8类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
评价: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声音:广东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也表示,如果将药店销量比较大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也需要凭处方销售的话,药店50%的销售金额都将被砍掉。
  政策之变九:新血站管理办法出台
  12月5日,卫生部为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近日发布《血站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全文][评论]
新血站管理办法
看点:严禁设置营利性特殊血站;中心血站血液中心不共存;血站三年须验一次“执照”;对献血者必须先核对身份;造成血液传播病一律关门
评价:相比1998年9月21日卫生部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办法》首次增加了对血站的注销和吊销条款,明确了血液的储存与配送要求,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处罚的力度。
声音:新办法的“重典”对缺乏医疗技术保障、监管仍然困难的基层血库来说,能否起到急刹车的作用,还需要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政策之变十:医检减负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制订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医院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测和治疗收费上不得区别设备产地、型号,并遵守“不盈利”原则。[全文][评论]
医疗器械检查降价
看点:不得区别设备产地、型号,应根据医院不同等级,合理拉开差价对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成本进行测算并公布平均成本,各地参考平均成本制定价格,并强调要遵守弥补合理项目、不盈利原则
评价:规定的出台缩小了国产设备、进口设备收费标准存在差别,也给了国内企业机会。
声音:医用设备生产企业:“这不亚于给我们带来一个春天。”“让国内企业受益,其实最终是使患者受益。”“本土企业是欢迎降价的,而且经得起降价的考验。”
  政策之变十一:展望2006
  对医药行业的许多人来说,2005年并不好过。但政策的出台使医药行业向着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期待2006有着更多的有利于医药行业发展和老百姓生活需求的新政策出台。[评论]
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经营
  现有的医疗体系既不能向社会提供起码的公共医疗服务,同时也不具有市场公平竞争条件下的医疗产品。所以对此只能说,目前的社会医疗体系是一个非驴非马、既没社会公正也没市场公平的制度怪胎。[全文]
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的实施
  5月24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卫生部将禁止医院药品加价”。韩启德指出,全国大型医院收入构成中药品收入一度占到60%,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这个比例依然占到45%。[专题:关注取消医院药品加价]
北京拟进行药品召回试点
  北京市药监局安全监管处处长丛骆骆日前表示,我国药品不良反映仍以自我监测为主,国外的药品警示并不完全适合中国人的情况,准备明年在有条件的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将进行药品召回试点。[全文]
药品包装上印制药价
  药价虚高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医院自行加价;二是通过物价部门虚高定价。在包装上印制药价并可通过电脑查对的情况下,前者即医院自行加价显然已无法操作,后者则因增强了药品定价的透明度,加之问责制的制约,也将受到遏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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