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是特殊的消费者,病人不愿再被视为无助与无知者,不再毫无疑问地遵从医生的指示,他们要求获取有关其健康问题和治疗的资料,要求以最低的消费额获取高品质的医疗照护,并要求参与决定有关自己的治疗和照护行动。

有法可依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病人特定的权利作了原则上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第二类是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等;
第三类是卫生部或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例如《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院工作制度》、《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等有关规定。

近期焦点
去年,患者高辉建在北京市协和医院去世。家属在整理遗物过程中,与医生王任直发生争执,致使王大夫手臂受伤,退即“协和医院医生被打事件”。
·协和医院被打医生有话要说(2002年3月13日)
·“协和医院医生被打事件”出现新“情况”(2002年3月7日)
·协和医院要为被打医生讨回公道(2001年7月30日)
·协和医院死者家属动粗,又一医生被殴成重伤(2001年7月27日)
我来说两句!

小 调 查
您每次就医都能满意吗?
基本上还可以
常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没有一次能让我完全满意
您在就医时最大的烦恼是什么?
花费大
排队等候
医护人员态度生硬
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
您在就医过程中信任您的医生吗?
完全信任,医生不会害我
基本信任,但有时也要琢磨一下
由于多种原因,我不能信任
您认为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现在处于什么地位?
没有地位,进了医院就“任人宰割”了
基本上与医方还是平等的
处于主导地位,享受医疗服务
您认为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应该处于什么位置?
在医院就听医院的
双方平等,相互沟通,协调
花钱就应当得到服务
我想说两句!
 
  权利一:病人应获得医治权(或治疗权)

案例一

仅仅因为深更半夜未带足现金,渝州大学陶国林老师在押光身上所有钱物后,仍眼睁睁看着自己患急性阑尾炎的学生得不到救治。
——“我们只认钱不认人” 如此医德医风让人气愤
案例二 因乌鲁木齐市4家医院拒绝收治,不慎被开水烫伤的3岁幼儿刘光祥,在父母抱着他奔波4个多小时后休克死亡。
——四家医院拒绝收治 三岁幼童烫伤惨死
线索征集 加强舆论监督机制,呼唤健全法制。
——欢迎大家提供线索

  权利二:病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获得拒绝使用昂贵进口药物、保健饮品代替药物的使用权

案例一

在自去年初以来开展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两万余件,涉及医院和医药企业乱收费金额十三亿多元。
——中国查处13亿医院乱收费乱加价钱款(附名单 2001年)
案例二 药品降价怎么没感觉?上千种药品降价,降价面不可谓不大,按说到医院看病应该有感觉,到药店买药也应该有感觉,没感觉是不正常的
——“没感觉”的感觉(两会评论)
案例三 已从某医药公司辞职的医药代表杨先生以“业内人士”身份向记者透露,部分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和医生为了私利,想着法逃避降价,收受回扣。
——医药代表痛揭医界黑幕

  权利三:发生医疗事故时,病人应获得上诉和索赔权

案例一

患者冯明手术时被医生把“管子”弄错了,从而半年内做了三次手术,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法院判决某医院因手术误操作给予患者冯明13万余元赔偿。
——医生弄错一根“管子”赔13万

案例二 二岁半脑瘫女婴谢琴(化名)以其出生时医院擅自改变其母亲的生产方式,导致其出生时因窒息而导致脑瘫为由,将医院告上法院。
——孕妇分娩医院监护不力 脑瘫女婴获赔16万元
案例三 成都市某医院对一名患双侧隐睾的14岁男孩进行了睾丸摘除和阴茎切除术,让他变成了“女孩”。20年后,这位身高1.82米的“女孩”痛苦不堪
——男性器官被错摘除,二十年后状告医院

  病人的权利还包括:

 ·病人受到医院或医务工作者刁难、歧视时享有申诉权
 ·病人应获得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病情如何的知情权
 ·极度困难、无依无靠、残疾人、老人、弃婴等病人,应获得社会同情及治疗权
 ·病人应获得自己做各种检查拍片时的底片保存权
 ·住院(门诊)病人应获得知道使用什么贵重药物的知情权
 ·病人饮食应获得营养师提供的营养知道权
 ·昏迷、失血过多、生命垂危的病人应获得抢救权
 ·病人应获得他人捐赠器官、输血的权利
  ......

 
 ·国家或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以保障病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和实施,卫生主管部门应制定保障和尊重病人权利的管理规定(或管理条例)督促医院和医生执行
 ·病人应运用《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有关法令、法规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益
 ·病人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帮助、采取暴光、调查等形式讨个公道
 ·病人可以通过与医院对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病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聘请律师打官司,保障合法权益

 
 ·抢救生命与用血规定孰重?未及时输血致人死亡案结案
 ·丑闻:21家医院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
 ·病人自杀身亡 医院竟赔7万
 ·起搏器体内游走7厘米 医生推脱病人太瘦
 ·睫毛落入无法睁眼 不同医生竟查出三种“病因”
 ·在医院不治身亡,死者骨灰中惊现一把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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