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汕头一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 | | 广东省汕头市一名贩毒罪犯不久前被执行枪决。临刑前,这名罪犯请看守所民警代笔并见证:“自愿捐献器官,让白内障患者获得光明,让尿毒症病人的生命得到延续,作为对社会的一点回报。”据悉,这是汕头市首例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 这个生前表示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刑犯郑某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1997年春,他在别人的怂恿下开始涉足赌场,从此一发不可收。仅一年多时间,便把家财都输光,还欠下数十万元赌债,后来便走上盗窃、贩毒之路。 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郑某经过一番反思,写下2000多字的忏悔书。表示死后愿捐献器官给社会有需要的人。他还向全看守所的死刑犯发出倡议,希望他们也自愿捐献器官,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侯伟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2年04月23日第四版) | 2002-04-24 10: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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