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重庆市北碚区水污染治理产业亟待发展 | 作者 : 吕宗清 | 北碚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北部,嘉陵江下游,三峡库区末端,是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的组成部分之一。全区幅员面积755km2,人口64.54万。北碚城区地处国家自然保护区缙云山脚下,被誉为重庆市的“花园城”。 一、环保市场需求巨大 近年来,以实现把北碚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工业区、文化旅游城为目标,通过创建重庆市“环保模范区”、“山水园林城区”等活动,建设了一大批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峡库区共规划建设39个污水处理厂。1998年,得到国债资金,立项建设了北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1.99亿元,其中国债资金8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9亿元,国家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该工程于2001年初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2001年,北碚宏大集团公司在原投资近二千万元的基础上,再投资250万元,对造纸厂原有闭路循环使用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和升级;天府矿务局磨心坡发电厂投资520余万元,改造了原有污染治理设施;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碚陵制药厂医药废水治理工程投资均在1500万元左右。 二、水污染治理产业现状堪忧 北碚区现有水污染治理企业4家,目前这4家公司的运作都非常艰难,公司规模小,发展后劲明显不足。面对北碚区的环保大市场,却接不到项目。为了争到一个工程,互相杀价,不仅无利润可言,而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公司运作很不规范,有的没有污染治理许可证,有的项目甚至没做必要的监测验收。 三、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然而北碚区的环境保护部门在民用建设管理项目上这项职能却非常的薄弱。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由于个别实权部门越权行使环保职权,目前北碚区绝大部分的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没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致使有的民用建设项目在验收时仅凭某化验室分析报告书就行了,而该化验室本身没有取得任何资格认定,其分析报告书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这会造成极不良的后果。 (2)治理单位资质不全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碚区政府均下文规定,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承接污染治理业务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所造成的失误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北碚区仍有水污染治理公司未取得相应证书,还在承接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3)技术落后、处理不彻底 一些先进的治理工艺和技术在北碚区未得到采用。现北碚区的建设项目绝大部分仍然采用已被北碚区政府1998禁止使用的沼气池。这种技术工艺落后,出水水质只能达到国家较低的排放标准,还常常出现污水横流的现象,影响北碚区市容,造成二次污染,不能满足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要求。 四、亟待采取措施、发展环保产业 三峡工程2003年一期工程蓄水在即,对库区水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北碚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协调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环境申报登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以及竣工验收制度。切实加强管理,打破垄断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引进竞争机制以及先进的治理技术。 应发挥本区高校的科技优势,实行厂校联姻,建造北碚区环保产业的航空母舰。北碚区有两所高校,西师的资源环境科学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及西农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雄厚,但北碚区无一环保企业与这两所高校联姻,应给予指导和帮助。 (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重庆400700) 《中国环保产业》杂志2002年7期 | 2002-08-22 10:5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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