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1家医院价格违法案件被曝光 | | 在药品医疗服务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乱收费11家医院价格违法案件被曝光 北京消息为了制止药品经营和医疗服务单位乱涨价、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并于昨天公布了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案件。 截至8月中旬,全国共组织近2万名检查人员,组成5000多个检查组,对近3万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据初步统计,已查出价格违法案件2万余件,违价金额13亿多元。 据介绍,这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金额共计2584·56万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这些医院的价格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为: 一是药品价格方面:不按规定时间及时降价销售药品;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差价率销售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不按规定作价销售;未经批准,擅自定价销售医院自制药品。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擅自收费;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如有的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点名麻醉费、超声诊断图文报告费、心电示波记录费、纸张费等;有的医院在做胃镜检查时,规定收费标准每人次80元,实收150元,核磁共振检查,规定标准每人次700元,实收860元;有的医院在做螺旋CT检查时,国家规定头部每人次144元,其它部位每人次264元,而医院将病人胆、胰两个脏器检查分别收费,每人次实收528元;有的医院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护理咨询费、终末消毒费等。 三是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如有的医院在做X光检查时,将进价为每张3·88元的柯达胶片按进价每张8·25元收费;有的医院实际使用一次性医用网套5000多个,而医院却虚列支出,向病人收取了20多万个的费用。 (南方日报) | 2001-10-08 1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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