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扶持中医药发展”等均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的改革内容,记者昨日(10月14日)从西安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在一些方面的改革已经展开,且很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乡镇卫生院实施全额预算
近些年来,西安市展开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目前蓝田21所乡镇卫生院正在建设中,户县、蓝田、周至、长安、临潼等5个区县9所急需建设的沿山乡镇卫生院,已制定了详细的建设方案,正在落实建设资金。《西安市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制定了各涉农区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明确人员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金实行财政全额预算。从今年开始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对全市村卫生室进行整顿规范,在10个区县(除城三区)的200个新农村重点村各建一所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的甲级村卫生室。
50所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村医院
市卫生局对2007年派驻乡镇卫生院支援的100名城市医师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考核和鉴定,并针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再次组织50所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对50所乡镇卫生院开展以技术扶贫为主的对口支援,选派100名城市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常驻农村,为农村群众开展义务诊疗服务,并向农村卫生人员传授适宜技术,帮助提高农村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水平。
参合覆盖面扩大
2008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371.77万人,比2007年增加22.56万人,平均参合率为92.32%。截至5月底,全市共补偿参合农民149685人次,补偿金额共计8184.58万元 。随着国家对参合农民补助金额的增加,市卫生局调整了新农合运行方案,调整了报销比例,并在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和蓝田县等四个区县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各区县新调整方案于7月1起开始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去年,西安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城镇居民登记人数上百万,6月份已经开始缴费,且从7月份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可以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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