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7月至8月对本市27家电视媒体及14家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44次,均在报纸类媒体发布,涉及5种医疗器械产品。
二、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违规行为分为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三、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