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33岁的确山县石滚河乡农民李贵栓面对记者有些哽咽:一周前,他的父亲在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甲状腺肿瘤,现转至省人民医院,面临手术。以他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在省会大医院看病,补偿报销比较低。即将面临的巨额医疗费,让李贵栓一筹莫展。
近年来,随着新农合在我省全面覆盖,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基层医疗水平有限,参合农民得了大病必须到大医院,而到省会大医院看病,相对于基层医院补偿较少。
遂平县禾兴乡李屯村农民王付凯告诉记者,他父亲患了胃癌,春节后在省会某大医院做了手术,一下花了两万多元,回到当地只报销了3000多元。“当地市级医院不敢做这种大手术,只好到省会大医院看病。但省会大医院仅床位费每天就30元,而且医生开的许多药为自费药,回到当地根本不能报。”王付凯说。
记者在省会某医院采访时发现,大多数住院病人都持有参合证,他们普遍反映补偿较低。“省会医院的各种费用比县、乡医院贵得多,而且补偿比例小、报销起付基准高,扣除许多不能报销的项目,真正到参合农民手中的钱很少。”一位参合农民告诉记者。
在省会大医院看病为啥补偿少?面对参合农民的疑问,省卫生厅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处的王耀平副处长给记者做了如下分析:
首先,新农合基金有限。相对于全国来讲,我省新农合财政投入已经非常大了:新农合最初的筹资水平每人每年仅为30元,后来提高到50元,今年又提高到了100元。但新农合基金就这么多,不可能放开报销。
其次,新农合鼓励农民在当地就医。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除了住院医疗费用低外,报销比例也高,是去除起付线的70%左右;县级为50%左右;市级及以上医院最低,仅为40%左右。也就是说,越是在大医院看病,补偿越少。
“鼓励参合农民在基层就医,也是医院分流病人、防止因病返贫的需要。”王耀平说,目前到省会大医院看病的患者非常多,床位根本不够用,而一些乡镇卫生院却少有人去。一些能在乡镇卫生院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许多农民也要到省会大医院看。这样一来,路费、吃住费用、检查费用等花费就增加了。
那么,在现有的筹资水平下,怎样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特别是减轻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呢?
王耀平告诉记者,很关键的一点是保证基金合理运行,最大程度地用到参合农民身上。除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外,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大病统筹,以大病统筹和门诊家庭账户的补偿模式为主。当年的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年底有结余的还可结合情况开展二次补偿。
据介绍,为解决特殊病种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我省今年新出台的统筹补偿方案将一些大病,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非隐匿型)、异体器官移植、有并发症的糖尿病等,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考虑到省会大医院看病补偿少,新政策还规定,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实际补偿比例低于30%的,按照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的30%给予保底补偿。(记者张莹)
(责任编辑:江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