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杨小粤 通讯员 张祥) 昨日上午,全国工伤康复试点工作会议在从化市温泉镇召开。会上,据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有康复价值的工伤患者可免费接受康复治疗,康复期间仅需支付每天10元的伙食费。
记者了解到,在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期间,康复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个人仅需支付30%的伙食费,约为每天10元左右。
另外,参加工伤康复计划的人员在康复期间,不仅工资福利待遇或离岗退养费等不会有任何减少,而且还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例如,工伤康复期间,康复对象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至四级工伤的,继续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康复对象,康复费用仍须由用人单位照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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