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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维政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熊维政:这次我带来的建议相关医药的有三个:一个是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标准和中药保护品种管理办法的建议,还有关于改革药品招标、促进中药创新的建议;第三个是关于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药用辅料管理制度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标准,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有缺陷的药品标准,并由国家统一组织定期修订提高药品标准;同时应该进一步改进现行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中药品种保护属我国特有的行政保护措施,企业申报时要进行药学、药理、临床等方面研究和资金投入,交纳相应的审评、审批费用,其后每年还交纳中药品种保护费,而且“首保”企业获准后,所有生产该品种的企业均被动申报保护(若不申报将取消该企业产品批准文号),对于被动申报保护而又暂时不投产该品种的企业,造成了额外的费用支出,而“首保”企业亦未享受到优惠政策。
目前医院药品的招标采购制度,严重影响了企业进行创新药研发的积极性。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其质量标准无法与化学药一样,采用简单明确的理化指标进行测量。其质量更多需要通过对原材料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严格控制来得到保证。而成品药的内在质量无法通过对成品理化指标的测量进行有效的检验。因此,药品采购招标中的比价方式,使低价劣质药,也就是检验合格,但疗效与安全性无法保证的药品,顺利进入医院,而品牌企业的优质产品,因为成本、价格相对居高而无法进入医院销售,造成“劣药驱逐良药”的极不合理现象。这对企业进行新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必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新药创新研究。为此,我建议:对于中药和创新药的定价与采购程序,应与化学药区分开。通过对产品质量和成本科学的评价进行定价,鼓励中药和创新药优质优价进入医药临床使用,而不是简单进行比价招标采购;
关于药品辅料,我建议:加快辅料标准的改进步伐,扩充辅料品种数量,加大对新型辅料的收载,增加收载规格和项目;建立分层次的辅料管理制度;结合制剂特点细化药用辅料注册申报要求;根据据制剂的辅料特点,区分对待药用辅料申报;建立与时俱进的管理制度。
冯世良:我提的有关医药卫生方面的两个。其中一个就是:建议取消专家门诊,恢复会诊制。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专家门诊应运而生,因为当时医疗专家比较少,医疗资源相对稀缺。随着时间的发展,现在看起来专家门诊应该取消了。
首先,在目前来看,专家门诊体现不出公正公平。一个人有病了,在医生面前应当是平等的,不管有钱没钱,要对病人一视同仁,但事实上情况不是这样的。现在的专家号,有的50块钱,有的300块钱,增加了病人的费用。同样有病,有钱的就得到高级的医疗服务,没有钱的尽管病情需要,也得不到这种待遇,体现不出在医疗上“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应该取消。
第二,专家门诊浪费了重要的医疗资源。现在很多患者不管大病小病都去挂专家门诊,事实上大约2/3的人实际上是不需要的。
第三个,现在所谓的“专家”林立,许多专家不是真正的专家,只是因为医院想要追求利润。此外,专家门诊不利于医疗上的“传、帮、带”。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取消专家门诊,恢复会诊制。解放以后几十年的会诊制度延续得非常好,现在病房里还是“三级查房制”,如果取消了专家门诊,来的病人经过门诊分流以后,再到各个医生那里,如果看不好病人也不需要再挂号,直接用会诊单的形式转到主任那里,如果主任再看不明白,再请其他科室参加会诊。这样节省了病人的费用,缩短了诊察时间,为治疗和抢救病人提供了宝贵的时间,也有利于老医生带领年轻医生,培养他们迅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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