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宝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就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部分药品“零差价”试点方案进行讨论座谈。
据了解,继挂号费、诊疗费全免之后,宝山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今年年内试点对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常用药品实施“零差价”,即以进价向患者提供基本常用药品。
除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外,该区还将逐步建立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零差价”配药,改变“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实现“医药分开”。并就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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