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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生儿一上户口即可入医保 限制取消

  北京市人大代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针对“一老一小”大病医保 代表解读表示———

  本报讯 大病医保针对新生儿28天后才能参保的限制将取消。

  今天上午9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市人大代表王德修解读大病医保时表示,2008年将扩大范围,新生儿一上户口就可参保。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名词解释材料,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包含两类人:一是对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居民,男满60岁、女满50岁能参保;二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可以参保。

  而2007年9月正式实施大病医保制度后,要求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婴幼儿,必须在出生28天以后,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可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有市民反映,婴幼儿出生初期,存在一定的患病比例,急需治疗。而参加大病医保存在“28天”的时间要求,造成“空白期”。

  市人大代表、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表示,2008年“一老一小”范围将扩大,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新生儿28天后才能参保的限制取消。

  孩子出生后,只要取得户口,就能立刻办理参保手续,随后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二是参保学生除了能报销住院费用外,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也将纳入报销范围。

  三是老年人常见病的门诊医疗费,将纳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此外,王德修表示,劳动部门还在研究继续完善社会保险的政策。

  例如目前生育保险只负责妇女在医院分娩等医护费用报销,而新生儿出生后的基本护理费用也应当纳入保障体系,具体实施办法尚在调研当中。

  上午追访

  上户口一天就能搞定

  本报讯(记者 张盈)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了解到,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即可到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当天就能办完手续。

  人口管理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父母双方都是非农业的北京市常住户口,为新生儿办户口时,家长须带齐《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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