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07年,西宁市通过不断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施方案和细则,增强了新农合的保障能力,使全市新农合试点工作运行平稳。全市农民参合率达96.94%,较上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
其中,农村特困群众参合率达到了100%。我市为621376人(次)的参合农民报付补偿医药费5017.5万元。
2007年,我市提高了新农合筹资水平,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提高到54.30元,家庭账户基金从人均7.5元提高到人均10元,新增加了大额度住院费用二次补助基金,取消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提高了报付比例和封顶线,在县区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垫付制,大大方便了参合农民,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有效地保护了参合农民的身体健康。全年共筹集到位合作医疗基金4925.0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14.1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41.2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81.41万元,县区级补助资金181.41万元,参合农民参合金907.01万元。我市为参合农民报付门诊医药费用547.63万元,报付住院医药费用4469.88万元。其中,报付大额住院费二次补助187.04万元。(作者: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