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河北省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坚持保证参合农民受益这个核心,严格医疗费用和合作医疗基金两个监管,提高经办机构管理和医疗机构服务两种能力,实现了新农合由试点到面上的顺利推开和规范平稳运行。
2007年,河北省把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和医疗费用的两个监管作为保证合作医疗资金投入到位、不透支、不能结余过多的关键来抓。指导所有实行新农合制度的县(市、区)成立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新农合基金监督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了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省135个县(市、区)实行了计算机审核、报销,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组建了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全省有124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全省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农合管理体系。
2008年,河北省将围绕建立基本卫生制度的目标,继续以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发展重点,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努力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卫生厅厅长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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