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郭茂红)导致9名“地中海贫血”患儿在珠江医院手术后死亡的“外购药风波”(本报曾多次报道)再起波澜。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由医院承担八成责任后,唯一的幸存患儿欣欣的家长不服,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2004年8月19日,欣欣在珠江医院治疗“地贫”移植手术失败。直到2006年4月外购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欣欣的父母才得知用于治疗的进口药物均为非法途径购入的走私药。去年欣欣连同其他5名在“外购药”风波中遇害的患儿家长一起将珠江医院告上法院,索赔合共95万元。海珠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在外购药事件中,欣欣的家长参与其中,应承担20%的责任,并认为40万元后续治疗费是欣欣本身的病引起的,不应由医院承担,精神抚慰金也由30万元判为4万元,于是一审合共判赔19.6万余元。
欣欣的父亲廖先生上诉认为,当时在珠江医院求医时间很短,普通患者不熟悉医疗法规,“外购药事件”不应让家长承担部分责任;欣欣的后续治疗费是由于这次手术失败引起的,原审法院驳回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有悖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精神损失判赔4万元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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