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起执行,部分常见药最高定价降三成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将于11月15日起调整321种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定价,平均降价幅度16%,维C银翘片等部分常见药最高定价约降3成。
降价药主要是医保药品
据省物价局工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定价药品也称省管药品,是指企业不能自主定价、要由政府各级物价部门来定价的药品,这些药品主要是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专利药、生产经营中带有垄断性的药如麻醉药、计划剩余类药等,“其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占90%,主要是这类药。”
这次制定和调整价格的药品范围是与国家发改委此前制定公布的以心脑血管类用药为主的第二批药品价格调整方案相配套的省管药品。共涉及到西药59种,中成药262种,剂型规格2906个。其中常见药有维C银翘片、复方感冒颗粒、穿心莲片、藿香正气丸、急支糖浆等。
321种药普遍降价16%
记者看到,在以前的最高定价中,12片装维C银翘薄膜衣双层片以前是2.6元/盒,调整后是2元/盒,藿香正气丸(48粒×4板、浓缩丸)以前的最高定价是8.4元/盒,调整后是6.6元/盒,穿心莲片48片(小片)装以前最高定价是10.5元/盒,调整后是7.8元/盒(不含薄膜衣片)和 8.6元/盒(含薄膜衣片)。省物价局工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价后这321种药的普遍降价幅度是16%。
省物价局表示,调价后,这些政府定价药品对医疗机构继续实行两条线控制,“既控制最高零售价格,又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本次调整的价格中涉及到的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医疗机构仍应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中标后的临时零售价格高于这次文件规定价格的,按文件规定价格执行,低于文件规定价格的,维持原价不变。”
价格调整以实际中标价格为依据
据了解,本次药品价格制定和调整,主要以近两年来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际中标价格为依据,同时参考有关省市的定价水平,对临床急需的低价药给予了适当的价格保护。“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本国特质专利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及优质优价药品就采取了适当少降价的措施。”该负责人说。
“在制定价格调整方案过程中,还专门召开了药品价格专家评审会议,对拟定价格原则和价格具体方案逐一进行了审议”。省物价局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文件规定价格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反应
市民:最高定价下降是好事
大部分市民表示,最高定价下降“是好事!”
“可以更严格地控制药价的波动和涨幅。” 武昌某高校退休教授王先生说,以前最高定价高,药价自然也高,现在最高定价降低,部分药的价格肯定也会有所降低,对于长期服药的老人来说,肯定是好事,成本会减少很多。
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以前药价贵,平时感冒了都不敢吃药,“有时候一拖,越拖越严重,最后还是要上医院,成本反而更高。”
“如果很多感冒药价格调低了的话,感冒后我就会及时去买药。”
记者 喻晓璐 通讯员 马婷 杨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