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莉、张小军夫妻婚后6年不孕,妻子于莉在丈夫张小军知情的情况下,经人工授精生下一个儿子张盼盼。张小军因为癌症去世,患病期间曾留下遗嘱称,儿子张盼盼不是他的精子,他坚决不要,剥夺了供精人工授精儿子和妻子的继承权。
张小军于2004年5月癌症去世。他在患病期间曾留下遗嘱,约定将房产返还给父母。遗嘱还称,儿子张盼盼是通过人工授精所生,不是他的精子,他坚决不要,剥夺了供精人工授精儿子和妻子的继承权。妻子于莉在借精生下遗腹子后,带着孩子将公婆告上法庭。
于莉、张小军婚后6年不孕,是因张小军患有无精症,缺乏生育能力。于莉出具了有丈夫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和“协议书”,证明儿子张盼盼虽是人工授精所生,但是他们夫妇俩共同签字同意的。
对这套房产,婆婆李桂芳认为应按照遗嘱处理,根据遗嘱,和儿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和媳妇不应享有继承权。
最终,母子遗产继承权获得法院支持。借精生下的张盼盼,对张小军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其间的法律盲点在于:尽管知情同意书中有抚养儿子的相关约定,但中国继承法中没有关于供精人工授精孩子继承权的表述。
遗传与生殖专家、中信湘雅生殖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琇建议,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与管理”由全国人大立法,防止此技术应用不当给国家、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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