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目前百姓反映的,少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非法宣传和销售的行为,于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规定,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经营、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如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非法宣传和销售,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保健用品”,以及聚能牌前列泰栓、苗岭牌洁肤霜等标注“陕食药监健用字”来规避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等,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对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要通过媒体发布消费警示。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督力度,力争在年底前基本清除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