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本月10日起,我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结算和其他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新标准,标准试行期两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核定。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费用均为财政支付范畴,一律不得向群众收取费用。
据悉,计划生育手术中包括挂号费、门诊诊察费、术前检查费、材料成本费等;术中、术后特殊情况及用药费用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治,参照当地同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另外,药物(米非司酮)流产收费标准为每例100元,其中含药品、挂号费、B超检查费等。如需清宫,另加清宫费32元/例。
上述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及B超环检、孕检,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人工流产,中期引产,为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费用均为财政支付范畴,一律不得向群众收取费用。
此次调整的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收费标准和以前持平。在省级医疗技术鉴定病残儿每例240元,在设区市级医疗技术鉴定病残每例180元。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工本费2元/本。这两项收费为自费项目。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结算标准
项目 在县(市、区)的机构 在县以下的机构 备注
1 B超环检、孕检 10元 5元
2 放置宫内节育器 38元 34元
3 取出宫内节育器 47元 42元
4 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 90元 82元
5 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 75元 67元
6 输精管结扎术 238元 212元 含基本用药
7 输卵管结扎术 315元 274元 含基本用药
8 人工流产 114元 100元 钳夹,另加40元
9 中期引产 219元 188元 含基本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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