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事业快速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将市级中医专项经费从每年50万元提高到175万元。
焦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中医事业发展,1999年就成立了焦作市中医管理局,每年安排了50万元中医专项经费。
新出台的《意见》从贯彻落实党的中医政策,构建和谐社会和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高度,要求各级政府重视中医事业的发展,充分认识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了中医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提出了焦作市的中医工作要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进而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意见》还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中医投入,设立相应中医专项经费,扶持中医事业发展。(何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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