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目前,本市已有265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9%左右。虽然成绩令人振奋,但“新农合”仍面临一些需要破解的难题。一直关注“新农合”实施状况的市政协,今年初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京郊农村调研后,形成市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在中国历史上,以政府投资为主进行多方筹资,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新农合"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门诊报销
让“新农合”受益面不断扩大
核心提示:当前,门诊费用尚未被明确地纳入本市“新农合”报销范围。而门诊费用报销与否及报销多少,直接关系到“新农合”的受惠广度。实行门诊统筹,更有利于全面落实“新农合”的功能定位。
“在实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实行门诊统筹等其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这是北京市200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也就是说,门诊费用目前尚未被明确地纳入本市“新农合”报销范围,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实行门诊统筹。
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本市有六个区县不报销门诊,即使在其他区县,门诊的报销比例也很低。市政协调研组的不完全统计也表明:本市90%以上的参合农民未能享受门诊报销,参合农民实际受益率低,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得大病的农民毕竟是少数,门诊服务与广大农民关系更为密切。”调研组认为:“门诊费用报销多少,直接关系到农民在"新农合"中的受益面。如果需要通过门诊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问题缺乏充分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得不到根本解决。”
实行门诊统筹、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更有利于全面落实“新农合”的功能定位,给更多农民带来实惠。为此,市政协《建议案》提出:“市政府在解决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应更多关注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同时,深入研究大病就医模式的政策,建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农民就医问题,尽快实现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城乡统筹。”
增加筹资
让农民不再拿“大头”
核心提示:过去三年间,北京“新农合”的人均筹资额已从102元增加到了220元,但筹资水平的增长赶不上农民医疗支出的增长速度。人均筹资标准仍需提高。“现有的筹资及补偿政策很难满足农民对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及大病的需求,未能缓解农民看病贵的现实状况。”调研发现,“而且由于筹资水平的制约,目前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报销比例也无法让参合农民满意。”
“新农合”遭遇的这种尴尬,并非北京独有。从2003年至2005年北京、天津和上海的补偿率来看,各地看病费用都是农民拿“大头”,个人医疗负担仍为70%至80%,在未纳入补偿的门诊部分,农民医疗负担增加更明显。在《建议案》中,调研组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筹资水平进行测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目标,较快提高筹资水平;建议市政府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保证在总筹资额中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加强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同时,应调整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及门诊报销比例,以缓解农民拿“大头”的现状。
专项补贴
让乡村医生队伍从此稳定
核心提示:乡村医生是卫生人员队伍的特殊群体,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山区的医疗卫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待遇亟待改善,队伍需要稳定。
“全市现有乡村医生5600余名,比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减少了6000多人。即使是现有的乡村医生队伍,也处于继续减员状态。”调研组了解到:“乡村医生锐减,一方面导致不少农民连看小病都必须出村,步行或搭乘交通工具到十几里外的医疗站点就医,另一方面,也使一些新建或改建的卫生站,因没有医务人员而空置。”调研中,乡村医生也向政协委员直言不讳地吐露了他们的苦衷——“待遇较低,缺乏基本保障,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没有信心。”
“一方面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缺乏人才,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乡村医生由于各区县对《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政策、法律的理解和执行有差异而不能进入村级医疗机构工作,再加上当前推行的"药品零差价"政策也直接影响到乡村医生收入,不少乡村医生不得不改行。”针对调研发现的这一矛盾,调研组在《建议案》中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各区县应因地制宜解决乡村医生就业行医问题,让他们完成村里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并建议“市政府参照"民办教师和乡村干部的收入标准"给予专项补贴,对年老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仍在基层工作的老乡村医生,采取政府出一部分、个人出一部分的原则,办理社会基本保险。”
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使用现状与合理就医比例
统计项目村级镇级区级市级筹资住院发生率
20% 75% 5%
使用筹资使用率 5% 80% 15%
现状次均住院费 2500元 6900元 23000元次
均门诊费 90元 190元 680元
合理门诊发生率 35-45% 20-30% 10-20% 3-5%
就医住院发生率 50-60% 30-40% 3-5%
比例筹资使用率 20% 35-45% 35-45% 5-10%
作者:吴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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