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虚假医疗广告,工商部门坚决打击。在昨天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省媒介广告整治暨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工商局向全省发出了一道“封杀令”,紧急叫停“清华眼宝明目贴”、“好视力眼贴”、“眼大夫眼贴”三则虚假广告。
“我们在监测中发现,这三则广告存在严重虚假信息。”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投诉和工商部门监测,“清华眼宝明目贴”、“好视力眼贴”、“眼大夫眼贴”这三个产品的广告,都宣称“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其中,“清华眼宝”在广告中称,只要将浸泡过药物的棉布贴在眼皮上,就可以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近视、弱视等各种眼病,这对许多老年人很有诱惑性。但是,有关医学专家指出,从来没有听说过在眼皮上贴药就可以治愈多种眼病的,这些“明目贴”药物中通常含有薄荷等成分,贴过之后会暂时感觉舒适,但对疾病的治疗没有决定性作用。希望眼病患者还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选择药物或手术等方式治疗眼病,以免贻误病情。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三个产品既不是药品,又不是医疗器械,只是经河南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用品,其作用仅仅是“缓解视觉疲劳,保护视力”而已。医学专家也认为,“清华眼宝明目贴”、“好视力眼贴”、“眼大夫眼贴”产品根本不具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只是厂家和商家想借助虚假宣传来推销产品,欺骗消费者,赚取黑心钱。因此,广大消费者应该注意识别,谨防上当。
目前,省工商局已经依据《广告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广告为虚假广告,并要求即日起一律不得发布上述虚假广告,如有违反,将从严从重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今年将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要求各地加强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和广告经营者将受到严格的监管,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都将受到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出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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