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纠风办昨日组织有关单位商讨相关事宜,并作出部署
游泳救生关乎性命,要时刻注意。(陈立新 摄)
炎炎夏日,游泳场馆是广大市民尤其是孩子们消暑的好去处,泳池安全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昨日上午,厦门市纠风办召集市卫生监督所、市游泳协会、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以及市行评代表、厦门日报《监督在线》记者等,就近日发生的游泳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并部署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在全市游泳场馆开展自查自纠。
厦门市纠风办负责人在会上指出,入夏,特别是学校放暑假以来,部分游泳场所由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已经发生了多起儿童在游泳场馆溺水事故,有的导致儿童死亡,有的则导致儿童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如7月7日下午,湖里水上乐园就发生一起6岁儿童溺水事故,溺水儿童经及时送医后虽未有生命之虞,但已对身体造成了伤害。这些事故敲响了安全警钟,应引起警觉。有关职能部门要确实加强对游泳场馆的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厦门市行评代表、《监督在线》记者也应该对这个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积极进行监督。经市纠风办的协调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评代表、《监督在线》等单位已经组成了群众游泳安全的执法、监督的联动,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应发挥各自的职能,确实为群众夏季游泳活动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优质环境。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厦门市个别营业性游泳场所重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特别是个别游泳场所在发生儿童溺水事故后,非但自己不报警,甚至还阻止他人报警抢救溺水儿童。今后,对这些忽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营业性游泳场馆,除了有关执法部门应对其从严处罚外,《监督在线》也要曝光。还有一些营业性游泳场所,不具备安全、卫生、营业等资质,有关执法部门已经要求他们进行停业整改,但这些游泳场所仍在继续经营,成为安全隐患。对这些无经营资质的游泳场所,有关执法部门应采取措施,责令他们停业,待具备营业条件后再经营。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市游泳协会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就贯彻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6月21日“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分析了厦门市存在的问题。厦门市的部分游泳场所,特别是一些小区、宾馆开设的场所,硬件上先天不足,管理上安全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淡薄。在前几次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这些问题十分突出,应有一个治理整顿的对策。
昨日的会议还决定采取如下两项措施:一是在全市游泳场馆开展自查和自纠,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再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敦促游泳场所进行整改。二是对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