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舒兰市人民医院下达了处罚告知书,这也是吉林开出的假冒人血白蛋白首张罚单。
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隋殿军介绍,吉林“假人血白蛋白案”案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22个批次的假冒人血白蛋白被查获,深藏地下的销售网络被摧毁,18家医院被查处。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起案件中的造假贩假者采用了许多先进技术设备,使得各种手续包括假药本身确实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而如此大量的假药流入医院也暴露出药品经营、使用和监管等环节还存在诸多漏洞。
对销售凭证理解不同医院医药公司各执一词 人血白蛋白是一种急救用药,俗称“救命药”,在临床上常用于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脑水肿,以及肝硬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等危重病症的治疗,也是国家进行严格监管的生物药品。
舒兰市人民医院是较早被发现使用假人血白蛋白的医疗机构之一。2007年1月20日,舒兰市人民医院从供货方吉林市大千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手中购进“人血白蛋白”50瓶,规格为10G,50ML,产地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公司。今年3月份,吉林省药检所抽检后,发现该批药品为假药。
“我们是药品流通环节的末梢,目前鉴别真伪的惟一手段就是看证照,看手续,证照手续都全还是假货,我们真是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舒兰市人民医院院吴晓春无奈地说。舒兰市人民医院主管药品的副院长杨柏凌向记者出示了药品采购过程中的所有证件,大千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税务登记证、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白蛋白生产厂家许可证、检验报告、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大千公司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我们怕有假的,所以对医药公司的资质、业务员的身份者进行了反复核实,而且一开始就要求购进大厂家生产的人血白蛋白。”杨柏凌说。
(责任编辑: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