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每月再多缴纳14.1元,属于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将可再得到70%的报销,总体医疗费的基金支付率将达到九成左右。
这一由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于去年11月推出,今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补充医保办法,目前已接纳近百万人员缴费参加。
近百万人参保补充医疗
“由于政策出台时明确规定了符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单位和个人均不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这一人群的补充医保参保人数截至5月底已达到了59.8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伍锦明向记者介绍道。此外,截至5月底,市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也达到了36.6万人。这样一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数于上月底就达到了96.4万,约占广州统筹区全部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的40%。
下年度参保费用略涨
由于补充医疗保险是以社保年度为计算待遇享受时限,在本社保年度随后时段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下(2006社保年度为13.5万元)的,可继续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再补助保障。
另外,每年的7月1日是新社保年度的开始,按照统计局宣布的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为3018元计算,3018×0.5%=15.09,2007社保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额度只多出了几毛钱而已。
■个案
李先生“再报销”多报2.4万
今年3月份开始,李先生三次入院,共花掉23万多元,其中属于医保三个目录外的自费项目费用共达6.8万元,而乙类先支付费用为8700元,其三次住院后属自费项目一共约为7.7万元左右。
而在剩余的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16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用当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资金约为12万元,由于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李先生又获得了2.4万元的报销。这样一来,其属于自己掏钱的费用,也就只有1.2万元左右,补充医疗保险让他至少少付了2.4万元的医疗费用,而这2.4万元的再补贴待遇,是在单位和职工共同月承担仅14.1元的基础上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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