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副会长王锦霞
现在由于药品招标采购还在继续招,并且花样不断翻新,导致企业费用不断增大,社会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下一步,即使医疗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了,药品招标采购可能也不会马上停下来,所以有必要回过头来再次研究药品招标采购的政策问题。
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给这个行业带来的影响
药品招标采购加上今年已经是七年了,各省市药品招标采购花样翻新,企业费用急剧上升,社会资源极大浪费。我们看到的目前挂网采购广东也好,四川也好,“两票制”也好,我们看到的是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十几个部门联名组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有这么多部门的参与,为什么?我们要考虑这样的问题。据RDPAC的资料显示,广东省一次挂网招标采购就收到了1200万元之巨的药品招标采购的费用,这么大的利益诱惑,政府部门参与招标,收这么多费用,这个钱用到哪里去了?从企业身上,包括招标报名费,一个品规30块钱,中标费一个品规300块钱,如果中标,在医院的交易还要按比例提除。
现在中国医药企业利润年年下降,中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利润不到1%,可是药品招标中介机构的费用是千分之四,企业的利益谁来负责?北京六家医药批发企业两年半的时间仅付给中介费用4800万之巨,中国医药商业做了一个调查,2005年44家企业仅付给中介费用就是4113万元,还不包括样品费、保证金等,据我了解在工业企业参与药品招标过程当中,由于网上开标必须入网,入网费是三万块钱,大概有800多家企业为了看投标的招标中标结果,加入了这个,这样的话就是2400万元,投给了中介机构。我们还没有算大的药厂,为了应付招标,三个省市的差旅费等等,据一个老总跟我说,他们两年的招标费用大概是两千万元之巨,这些都应该是我们医药企业的纯利润。
医药企业、财富创造者的龙头企业,我们这几大企业都曾出现亏损,百姓反应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就是药品招标政策实施七年来的一个状况或者是结果。
药品招标采购的政策溯源
既然有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还要继续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应该是依法经营,但是我们这些红头文件、政策的出台是否真正是依法行政呢?
我们对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行一个追溯,看一下政策出台的法律程序。早在三年半以前,有的企业提出了合法性的质疑。这个政策的起因就是一个不明报告,就是说药品流通秩序混乱,药品价格虚高,在购销当中有回扣,老百姓负担重,所以我们就需要招标采购来解决这样的问题。这个依据就出来了,领导就有了一个批示,于是卫生部门积极推动,整个药品招标采购就从2000年轰轰烈烈地展开了。领导批示是1999年9月16号,但是领导有批示也好,做这件事也好,如果真的这样去做了也行,但是领导说是先进行严格规范试点。当初药品招标采购在河南发起的时候,由于追逐利益,要收取费用,被我们医药商业企业质疑为无证经营,所以根本就没有搞起来。但是,在北京这件事做成了,有了报告,有的依据,这件事就轰轰烈烈开展起来了。
我们大家可以考虑这个文件的出台,法律、规章、政策出台程序的合法性。为什么试点并没有试,就全面推开,2002年就全面推开了。我也是在不断学习当中,上网查了查政府的行政序列,就是说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我们叫做“招标办”到底谁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我们查了卫生序列,我没有找到。查了查药品招投标法,也没有查到。这个组织机构的合法性,我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希望大家一起研究。有的人说一共是好几个部门,后来是六个部门联合发文,我们知道依法行政,我们有招投标法,或者是国务院条例,2000年2月16号,国务院发16号文件,这是国务院的行政规章,是条例性的东西,必须执行。既然有四大方面的问题为什么不评估呢?所以我们能不能评估一下,给领导做做参谋,上他们看看这件事是否真的有道理,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法律的合法性,招标机构的合法性性,几个部门联合法文的法律地位,这些投资风险,这些企业的风险谁来解决,政府是否承担责任?这是政策溯源。
当初在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候,这个报告曾经有四条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为目的。药品招标到底是招数量还是招价格,还是招质量,令人不解。招价格,发改委已经定价了;招质量,药监局有规定;招数量,药品招标采购合同上从来没有写过数量。第二就是明确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医疗机构制定招标代理,一开始就违背了这个原则,药品招标采购医院是主体,现在医院主体完全错位,已经被取而代之。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备从事招标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不得与行政机关有其他利益关系。这么多钱哪里去了,为什么这么多部委参与了这个合同,我们看的出来有些招标办的主任也是政府官员,纷纷落水。应该是自有资金的中介或者是组织机构进行招标,现在都向投标人收取费用。
药品招标采购到目前为止试点试了七年,又不是法律,又不是条例,又不是办法,能不耐人寻味吗?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践效果
药品招标采购的实际效果怎么样呢?某些领导的评价: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降低了药品价格、挤出了虚高价格水分?大家来分析,规范了吗?降低了吗?挤出了吗?我们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是它的实际效果,客观效果大家都非常清楚,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刚才说的4113万,4800万,一个药厂两千万,我们药品招标采购七年了,大家想一想我们这个费用是多少,我们为了搞这个机构,人员工资、餐饮费、会费要多少钱,飞机、火车、轮船,我们要多少钱,最后结果老百姓仍然没有得到实惠,这是不是资源巨大浪费?我们行业默默忍受了七年,难道今年不该总结一下,用数据给领导提供依据。对于医疗单位的影响,药品价格越高越好销,说是利益调节,因为那是它唯一的利益来源,以药养医非常好的攫取药品超额利润的来源,诱惑力相当之大。
医药企业的毛利率大幅度下降,我们医药商业企业的利润率已经降低到8.38%,十年前我们是16.28%。竞争激烈的地方,浙江一带毛利率已经下降到4到5%,还让中国批发商如何生存?美国三大企业覆盖市场的90%以上,他们的毛利率也是4.51,我们中国企业4.51已经达不到了,我们费用不断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减弱,我们工业销售利润率已经从9点多,下降到7点多,研发投入一直低于1%,没有任何一个企业能够靠没有利润的情况下还有研发投入,还有自主知识产权,还有走出国外的资格,因为没有新产品,没有自主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要想走向国际市场真的是比登天还难。
主观效果是六个不满意:工业企业不满意,商业企业不满意,医疗机构不满意,老百姓不满意,中介机构也不满意,政府也有一些不满意。既然都不满意,为什么还要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呢?招标的目的是规范购销行为,购规范了,销规范了吗?提高招标透明度,很多企业都说回扣是多少,这些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我们多少非常好的医生因此而锒铛入狱,我为他们抱屈,真的不是个人行为。
此外,医院欠批发商的货款年年增加,我们有一个调查,几十家企业就达到18.8亿,仅付利息一年,三个月就是四千多万,哪儿有这样不公平的供销条款?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困局的解决建议
这么多措施都不奏效,降价也降了二十多次,号称也是五百多个亿,招标也招了七年,还不见效,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因为问题症结是需要一个体制。因为医院有攫取利润最大化的一个内在动力,所以我们要解决,就必须解决体制问题,就要铲除这种土壤和条件。如果不铲除这个土壤,不解除这个条件,我想你再谈再招标意义都不大,政府全部出动,看每个医生,每一支笔,政府投了多少钱,都是谁的钱?如果最后出现了问题,谁来承担风险,应该都有责任体现。
铲除土壤的条件关键是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新秩序。体制要进行改革:一个是改革“以药养医”;第二个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考察了北美、南美、亚洲、欧洲,所有国家都实行医药分业,在他们国家,没有因为一个医生收红包而被诉讼,所以我们说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消费者有知情权、自主权,这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体制环境。第三个就是依法行政,还购销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而非一定找第三方。经济合同法就是规范购销双方主体的行为、责任、权利的一个法律,还搞什么法律?天天搞法律,有法不依,已经是非法行政了。经济合同法说的非常清楚。但是我们现在搞了招标以后,定合同的时候,还是购销双方,还是批发商和医院签合同,可是我们的标的可以没有数量,可以没有付款方式,整个一个非法的经济合同还在执行,并且我们弱势群体,产品的供应者没有办法,还得屈就,这不是违法合同吗?同时要建立面向社会零售药店的处方药管理制度,很多地方都不执行。第五个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这么多年来,我们行业是“九龙治水”或者是“七龙治水”,现在14个部门在协调,这种协调机制真的能解决医药行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关键是政治体制改革不要有部门利益。
解决方案的最后一点:第一,实施医药分业,打破两端垄断,彻底切断利益关系,降低百姓负担;第二,医院只设住院药房;第三,当前发展社区医疗应先实施医药分业,就是社区医院只备急救药品,不设零售药房,医生开具处方,由社会药店调配,为现在这种情况奠定一个基础和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的定点药店范围应该做大。
我们曾经在重庆做了一期调查,老百姓说我们就愿意到药店买药,因为我们看得见,摸的着。所以我们建议,只要我们有一个公开的环境,有了一个竞争的机制,落实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我想所有的事情真的就阳光了。(金丰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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