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沂市新安镇段庄村“参合”农民徐增芳没有想到的是,在住院已经报销了32357元的情况下,近日又领到了8633.95元的“二次补偿”款,享受补助已占总费用的一半,这下可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在当地,同徐增芳一样,还有上万名农民体验到“农民健康工程”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自2006年,省政府把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列为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我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第一个出台了《关于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意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着力改善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等,标本兼治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力争到2010年实现县、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到95%以上,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际补偿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等目标。
今年1月至4月,全市审计部门对2006年度农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6所镇卫生院,走访了部分村级卫生室及当地群众。情况表明:这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系统工程,正逐步让农民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型合作医疗,让农民“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加强预防少生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开,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有了医疗保障。2006年,全市应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口626.75万人,实际“参合”为562.07万人,“参合”率实现89.68%。当年共有1078.38万人次的农民享受医疗补助,总金额达到24014.47万元。而在2004年,全市“参合”农民仅为410.13万人,“参合”率为69.23%,享受医疗补助6822.96万元。市审计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分析认为:“前后数据的变化,恰恰证明,国家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农民终于敢看病了,负担减轻了!”
与此同时,我市按农业人口每人6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为全市620余万农村常住人口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此外,我市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也得到相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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