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按照刚刚李先生说的这些,应该说我国处方管理方面的法规是2002年开始进行修订,2004年实施了一个试行的版本,那么徐主任和魏主任应该说都经历了这个过程,从你们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体会到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跟原来的试行版本有哪些操作上的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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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彭 副主任医师 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 医务处副主任 |
徐彭:我觉得像刚刚李先生说的,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按照合理处方要求,再有规范通用名或者叫做统一规范这个名字。另外还有像处方点评制度,这也是逐渐在应用的过程,我觉得这个可能更好一点。 我们也对照了上一次暂行管理规定,这次对于医师处方用药这方面有更进一步的规范。
主持人:我们看到新的办法里面,包括对医生诊断等细节也进行了明确,请徐主任跟我们分享一下您发现的不同。
徐彭:从目前来看我们拿到这个处方管理办法执行以来,我们也从网上下载了一些规范的处方,也分的很清楚,实际上可能以后各个医院执行的都是一样的,比如有儿科的,像麻醉、精神这是一种,急诊,包括像各个不同的,在设计上更趋于合理一点,比如有些药师的提示,包括一条是请遵遗嘱服药等等,在规范上就更趋于合理一些,一个是统一了,一个是规范一些。
再有,像有些药特殊的,因为涉及到一些专业的问题,比如说某一些病用哪些药更合理,比如说是并发症要用的药,这个我想大夫在处方的时候都应该写清楚,他如果不写清楚的话将来比如在医保等等方面报销上涉及到这些问题将来也会有一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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