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搜狐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这个时段关注搜狐健康演播室。通过搜狐健康的调查,我们发现,有一些网友曾经因为看不懂医生的处方而烦恼,或者因为看不懂医生的签名,可能下次就诊的过程中就不知道该找哪位医生。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已经经过卫生部部长高强部长令的形式正式施行了,网友的就诊经历是不是有所改变,医务人员的工作又有了哪些调整呢?今天搜狐健康特别邀请卫生部医政司李大川先生,清华一附院魏建英副主任药师和徐彭副主任医师来到现场跟网友聊聊关于处方的那些事儿。
今天讨论的话题就是《处方管理办法》,首先请卫生部医政司李大川先生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沿革。
李大川:应该说从有医生那天起就有了处方,我们国家处方管理可以追溯到1982年,最初是在医生管理制度中有单列一项——处方制度:一共11条,当时的处方制度更多的是对处方形式上的要求,后来因为处方工作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我们临床工作的需要,所以卫生部在2002年组织多位专家起草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4年8月份颁布实施。当时试行版的处方管理办法更多在处方格式上提了要求。
近年来,我们发现该办法已经不能有效解决临床上的问题,尤其是合理用药的问题,所以从去年开始又组织专家广泛的征求了医疗部门、医生、药学部门,还有很多患者的意见,制定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就是现在我们正在实施的,2007年的4月12日颁布的。
新《处方管理办法》的特点
第一个变化,法律地位提升。原来的处方管理办法是卫生部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是作为制度要求。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是卫生部的部门规章,是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地位提高了。意味着如果不按照这个办法执行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个变化,针对性增强了。除了针对我们处方书写上和标准上的问题,更多的把和合理用药方面的要求落实在处方管理办法中。
第三个变化,加大了药学部门的责任。医疗工作是需要医师、药师、护理完成的工作,所以处方管理办法强调了在合理用药审核方面的作用。
这是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主要的变化,当然在内容上也增加了很多,比如说第一次非常明确的提出来医生必须按规范开处方,第二对采购药品品类进行限制,第三个实施处方点评制度。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用药情况及时进行干预,还有其他的具体技术方面的变化,更细化。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处方管理,包括患者的用药和安全,最终的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这是处方管理办法出台的一些背景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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