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在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的重要部分,也是珍贵的传统民族文化遗产,要坚定不移地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丹珠昂奔说,民族医药有系统的理论,在疾病防治和临床应用上和西医相比有明显的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应用的空间比较广阔,能够为老百姓,特别是贫困山区、边疆,交通不便地区老百姓提供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深受民族地区群众喜欢。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将“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11项工程之一。《规划》提出,重点建设若干民族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民族医院基础设施改造,大力改善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医诊疗方法、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保护抢救力度,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发掘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献资料,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名录及其数据库。制定民族医诊疗标准、民族药药材标准、民族药药品标准和民族药炮制规范,编制民族药基本药物目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业,建立若干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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