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受关注的“医患关系”面前,媒体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近日,健康时报与搜狐健康共同举办了“医药健康类媒体应该肩负的责任”主题访谈,参与讨论的各界专家指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靠政府、医生、患者和媒体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来营造。
“医患矛盾”不怪媒体
近年来医患关系不和谐这是客观存在的,与媒体报不报道无关。
媒体的天然本性就是对非常态、异类的东西感兴趣,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希光教授指出:“比如两条关于高血压的稿件,一条是目前全国高血压人群患病率,另一条是一个患者吃了某降血压药之后死掉了,一般媒体肯定会选择后者。”
不和谐的医患关系,除了一些恶性事件外,多数只是局部小摩擦,如挂号难、住院难、医疗费高等。媒体代表指出,“这些问题都不是医院自身所能解决,而是体制性的因素。”
“医媒关系”需要理性
委员们指出,医疗纠纷不能归罪于媒体,新闻工作者也与医生一样,大多数是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循职业道德去进行公正公平的报道。
然而,近年来,媒体出现一些不恰当的报道,带来了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大家认为“医媒关系”主要表现在个别媒体对医疗界负面新闻的“夸张”、“虚假”甚至“恶意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医院李森恺教授表示,对于医患关系,媒体客观的报道能对医疗卫生界的不良现象进行抨击,起到舆论监督作用,而错误的报道,会使医患关系恶化。
“恶化以后有什么好处?两败俱伤,这无益于解决问题。”李森恺说。
“正面报道应该成为媒体的主流,对不良事件的曝光报道,关键看用什么样的方式、语气和文字去诱导读者。”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陈子江指出。
医患和谐需各方共建
媒体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应扮演什么角色?媒体代表表示,医院的负面报道不是不能做,而是要看这种监督是善意还是恶意,我们坚决反对恶意炒作、不顾大局、以偏概全的负面报道。
有关专家说,一个好的医药健康类媒体或一篇好文章,一定是新闻性和科学性兼顾。要做到字字千钧,为生命负责,为读者负责。
李希光教授认为:“媒体的崇高理想是向人们传播真相。”医疗领域有较强的专业性,健康类新闻记者除了应坚守职业道德不作虚假报道外,还应当努力提高医学素养,尽量避免对医疗纠纷的错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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