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日前向全国政协提交团体提案,建议政府在制订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把拥有优质医疗资源、医院管理规范、在服务与疗效上受群众好评、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和整合,或对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以改进和提高,或吸收有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将其办成可以由政府买单的民营医疗机构。
提案指出,近10多年来我国民营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已形成一支成规模的医疗队伍和力量,成为公立医院的重要补充。因此提案认为:将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充分体现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有利于减轻政府在承担基本医疗方面的前期投入;由于民营医疗机构分布于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在提供方便、快捷、低价的初级和一般医疗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解决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一般疾病的治疗问题;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发展,弥补公立医院中医力量的严重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