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珍爱生命、关爱健康、消除用药安全隐患”为主题,在全市十八个区县的主要社区启动了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过期药品集中销毁试点活动,安放过期药品回收箱近千个。截至目前,已回收销毁过期药品7663.8公斤。
2007年1月18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集中销毁。众所周知,药品过期后,毒副作用增加。市民家庭药箱的过期药品得不到及时清理和合理处置,如继续服用,容易造成对人体的损害;被不法分子收购,通过变更包装批号等,非法渠道卖给农村等缺医少药地区,造成人身危害;自行处理,易产生污环境染等。通过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实施过期药品集中回收销毁,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杜绝危害公众用药安全因素,以确保我市公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王乐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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