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谢长海
人们对药品的不良反应日益关注,但对它与假药、劣药的区别却不是很清楚,有时甚至认为,出现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劣药。其实,这里面有认识误区,他们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对它们的处置也大相径庭。
什么是假药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为假药:一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二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另外,该条还规定有六种情形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的。法律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要给予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劣药呢?《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作出了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六种情形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标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呢?它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由此我们明白,不良反应首先是合格药品在用法用量都正确的情况下发生的,假劣药品谈不上不良反应。合格药品存在不良反应例子很多。大家都知道,青霉素有时会使病人产生过敏反应,严重时会造成病人死亡,这就是青霉素的不良反应。所以在使用青霉素前要做皮试,以防止过敏反应。
是药三分毒,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作用。同时,由于人的个体特质不相同,所以,同一药品在一些人群中使用没有不良反应,在另一些人群中则有过敏等有害反应。为此,国家建立覆盖全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收集信息,及时发布,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放心。
我们在用药尤其是进行自我药疗时,要认真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以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怀疑自己有药品不良反应时,要立即停药,及时到医院诊治。 (责任编辑:王乐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