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婚检可能要查一查“艾”情
艾滋病人遗孤免费接受基础教育
浙江防艾条例草案昨天提交人大初审
本报讯 “自1985年首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来,截止今年4月底,全省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1484人,遍及11个市83个县。 ”昨天,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披露这一组数据时,心情沉重。
当天,有不少创新内容的《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审。
“虽然艾滋病疫情尚处于低流行水平,但也出现感染人数急剧加速增长、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趋势。”李兰娟说,目前,我省艾滋病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艾滋病防治的政府职能不到位;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缺乏社会关怀;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障和救助机制还不够充分等。
而有望在明年实施的《草案》,正是采取创新办法来解决上述难题。
防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
草案规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起草理由:这样规定,主要为了解决当前我省仍有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艾滋病流行的可能性、危害性,对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到位。
查获卖淫嫖娼吸毒者
强制检测艾滋病
草案规定:实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和免费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艾滋病免费提供咨询、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但草案同时规定了强制检测或有条件可以强制检测的情形。一是公安部门查获卖淫、嫖娼、吸毒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进行艾滋病强制性检测。二是婚前健康检查,应当包括艾滋病检查项目。
起草理由:对于艾滋病检测,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实行知情同意的自愿检测和对部分高危人群强制检测的制度。草案对此作了细化,特别是增加婚前健康艾滋病检查项目,既是自我保健,也是避免家庭不幸的需要,符合母婴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抗艾药品及诊费纳入医保
草案规定: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及相关的诊治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并将符合规定的艾滋病专科医院纳入定点医院管理。
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要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和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婴儿检测试剂及婴儿人工代乳品。
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未成年子女及艾滋病病人遗孤实行免费接受基础教育制度。免收学前教育阶段的保育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课本作业费、住宿费和高中阶段的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此外,因患艾滋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起草理由:这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以人为本,在医疗、教育、生活方面,给予贫穷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更加优惠的人文救助关怀政策。防止其因生活、医疗无保障而恶意报复社会,或继续从事导致艾滋病转播的职业,给这类特殊群体予以救助,也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极为有益。 (责任编辑:王乐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