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截至7月末,吉林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2万人,765人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城镇低收入群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是吉林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作出的重要决策。1至7月,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50个统筹地区中,有34个地区相继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1个地区正式启动实施;19个试点县(区)中,有18个试点县(区)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参保人数月增加1.7万人;目前,有1.7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医保,占参保总人数的14%;学生0.4万人,占3%;农民工0.3万人,占2%。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舒兰市三个试点县(区)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困难群体参保,初步建立起政府负责、财政支持的机制,确保了制度平稳运行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初步总结探索出了适合城镇居民参保的方式方法。
据悉,吉林省下半年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步伐,年底前,全省尚未出台实施办法及启动实施的统筹地区,将全部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孙鹤记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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