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涌现特色招标采购模式
“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这是云南一个县级市宣威在招标采购方面的经验,和四川“挂网限价”模式一样,这种尝试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取得成功。与此同时,上海闵行区和南京市则从医药分业的根子上进行了革新。
云南宣威模式
县级市率先放弃跟标
按此前规定,像宣威这样的县级市并不具备组织药品招标采购的资格,但宣威市政府还是成了第一个“吃螃蟹者”。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
当地政府采取三轮竞价、一轮议价的程序,把价格压到合理水平,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100%使用中标药品。医院所用药品通过卫生局的配送中心,通知两家中标公司,一周之内中标公司必须上门配送。医院须按时结算药品货款,作为合同三方中的一方,当地卫生局负责监督医院与公司各自的责权落实。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04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
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上海闵行模式
“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
2005年8月,上海闵行区卫生局开始探索医药分家。操作模式为“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闵行区内各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然后由卫生局根据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对医院全额拨款。药品收入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彻底脱钩,药房和药师仍属医院管理。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对同一规格的同种药品只招一个药厂供应,避免厂家对临床用药进行回扣促销。对集中采购的品种,只确定一个配送商独家配送,避免配送商对医院进药进行回扣促销;由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取消医院进药权;药品货款由财政集中支付,取消医院药款支付权。
南京“药房托管”运动
“二权分离”+“三个不变”
今年5月,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13个区近200家医院全面推行,其中包括所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50%的二级医疗机构,若试验获得成功,将继续扩展到三级医疗机构。具体做法是,由中标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对试点医院进行药房托管,实行“二权分离”和“三个不变”: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医院,经营权交给企业;药房的产权、药剂科的职能和药房人员的身份不变。所有药品由中标商业公司配送供应,医院每年从药房销售收入中提成30% -35%作为补偿。
(责任编辑:王乐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