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恢复医生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处方的制度以堵回扣。12日的《羊城晚报》报道了业内人士对这一新决定的担心:会否导致交费混乱?商业贿赂端口后移?
这种担心仅仅是冰山之一角。
1.请问中成药有用来表达药品主要化学成分的通用名吗?对于占商业贿赂总额约一半的中成药来说,这种措施无疑是毫无用处的。众所周知,中成药是由多种草药熬制而成的,多数没有表达主要化学成分的通用名,只有商品名。
2.就算处方只能开通用名,也能从处方要求书写的剂型上轻易区分不同厂家的产品。目前广泛推行药品招标制度,每种剂型的药品,只能有一个厂家中标。例如某医院头孢克肟有3个厂家产品,分别是50mg冲剂、50mg片剂和100mg胶囊,原来有3种商品名,就算处方只能写“头孢克肟”,从剂型上区分3个厂家易如反掌。就算要求中成药这样做,也无济于事。例如某医院有3个厂家的羚羊角中成药,分别是胶囊、滴丸和口服液。假如处方只能写“羚羊角”,也能从3种剂型上区别。
3.很多西药假如只能写通用化学名,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例如“力百汀”、“安奇”和“君尔清”3种名称简单的药物,假如写通用化学名,都长得吓人——“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钾”!类似例子起码有几百种。看来以后医生们每天用于写处方练字的时间还要多于看病人的时间了。难道这是我们的卫生部门想要的结果?
4.假如开放每个剂型有几个厂家都中标,那确实从处方上无法区分不同厂家药品。但大家都中标,这还叫招标吗?假如真的实施这种荒唐的“招标”,《羊城晚报》质疑的收费混乱和商业贿赂端口后移必然成为事实。
药品回扣现象的产生,有复杂的制度根源。有关部门不下大力气狠抓新药定价这个源头问题,却去抓药品食物链的最后一环,有点虚张声势的嫌疑。而就连抓食物链的最后一环,都抓得不得法,好像只能骗自己。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责任编辑:王乐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