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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产权改革的号角
2000年的第一个黎明,很多人是在守望中度过的,中国大地到处洋溢着对新世纪的憧憬。
也就在这一年,在江苏的宿迁掀开了一个在以后被冠以完全“市场化”的医院改制——卖医院。
这一举动的源头来自于当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数易其稿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等几项原则。
这个意见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等条目,让宿迁“激动不已”,这也使得酝酿于1999年的宿迁医改名正言顺。
五年下来,除两家公立医院,宿迁其他133家公立医院均被拍卖,宿迁政府自我评介“医疗事业基本实现政府资本完全退出”。
对此,本报于2005年7月21日以《宿迁医改,五年激变》为题报道了此案例。
事实上,早在1999年,辽宁海城已经拍卖了18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市直医院,浙江萧山也出售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山东的临沂、四川的通江、射洪也开始拍卖卫生院。
而这一切主要是财政投入出现不足。政府卫生投入的绝对数逐年增加,但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从1978年32.2%下降到2002年的15.2%,24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丁宁宁分析:“卫生费用主要来自地方财政”,地方财力不愿投入的情况,已经在不断地加剧中国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
“地方财政卸包袱的冲动,是医改市场化方向的重要动力之一,”一位研究人士认为,“即使单纯从利益格局来分析,地方政府、医院管理者、投资商,都是其中的受益方,而卫生部门利益无疑受损,很简单,医院都卖了,管辖范围无疑大为缩小。”
(责任编辑: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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