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刚刚周司长谈到,有一些药品不是政府控制定价的,而是由市场因素决定的。有很多药品通过广告或者其它方式,成本有所提高。请邢处长帮我们解答一下,虚假广告、违法广告现状是什么样的?从政府角度考虑,如何引导广告主来规范广告的发放?
邢勇:关于违法广告的问题,应该说目前的现状还是比较严重的,虽然经过一年来的治理取得初步的成效,但是根本上遏制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还是长期的、艰巨的工作。
我们现在1至9月份监测的情况,报纸上的违法广告非法率是91%,电视上61%。应该说这么大的力度来治理,国务院把它列为今年打击商业欺诈的重点,包括党中央部门、中宣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11个部委都参与治理违法广告,取得初步成效,还不是很容乐观,说明治理广告的情况在当前来讲还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严峻的现实。
违法广告的存在有很深层次的原因,第一个就是感到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整个企业的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生产意识比起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讲还是比较差的。第二,我们的品种结构、价格空间允许我们一部分产品在市场上有做广告的利益。作为我们国家自己研制的药还是比较有限的,大部分是仿制药,同一类的药物竞争相当残酷。有限的蛋糕之上,大家都尽可能扩大自己所吃的那一份,就开始出现同类品种之间必须突出我的特色,突出我的疗效,在广告上开始超出了审查标准,构造一些虚假的疗效,虚假的治疗作用。我们的保健食品宣传比自己的药还灵,药宣传是一种灵丹妙药,能治百病的药。对于老百姓合理安全用药的误导或者影响的负面作用非常大。
关于怎么样更好治理非法医疗广告,我个人认为违法广告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简单的问题,有很复杂的经济、社会和管理上错综复杂的原因。我们要治理,从根本上说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一定要调整好产业结构,规范好我们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引导我们的媒体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键。同时作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党中央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情况。
主持人:大致规定哪些药物可以做广告,哪些药品不能做广告?
邢勇: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所有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以及我们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不能够做广告,因为是特殊管理的药品。第二,按照我们现行的管理规定,在抗肿瘤药品还有其它计划生育药品、抗艾滋病药品,按照现在的规定还是不能做广告。但是随着国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给我们一些药品以正确的宣传途径。
国家对药品的广告管理大体上分成两类,一类是非处方药的广告管理,可以在公众媒介也就是大众媒介上不受任何限制进行产品宣传。另一类就是处方药管理,把那些过去不能做广告的比如抗肿瘤药、计划生育药品,针对某一类病种设置的药品作为处方药进行管理,在医生专业人士的宣传上可以推荐这些药品。总体来讲是这么一个趋势,现在还没有正式的措施出台。
主持人:除了城市这一块,应该说很多是农村的用户,包括药品,包括医疗,他们也需要很多的信息。请问邢处长,我们在城市里面有自己的监督管理,或者我们媒体各种手段都是很健全的,百姓可以很方便了解到广告哪些是虚假违法的。到农村这一块,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来向农村进行宣教?
邢勇:关于广告的发布,现在我们国家主要的广告受载体还是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和现在农村能够看到的一些电视台、电台。农村的广大平面广告目前来讲还是比较薄弱的,因为受到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广大农民能够订到的报纸还是比较少。对于发布广告的监测要截断向农村发布的渠道,把我们的电台、电视台清理干净,农村的广告就基本上可以保证不让农民受到很大的误导。
怎么发现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各县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设有广告监督员,他的工作就是对所有审批和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发现违法广告之后要记录下来,按照国家现在的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是广告的审批机关,查处机关、执法机关是各级县工商管理机关,我们把非法广告移送给工商机关,工商机关进行查处。全国在两千多个县里面,大概有药品监督管理员队伍有六千多人,包括地市、中央各省。
(责任编辑:王乐羊) |